星期三, 10 02月 2021 09:43

意定监护制度:上海老人赠楼下水果摊主300万房产

2020年底,一部纪录片让“上海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成为热点,也让“意定监护”成为一个热词——仅在新浪微博,这一话题的阅读量就已超4亿条。
意定监护制度,指本人意识能力健全时可以预先选定监护人,就有关监护的设立、监护的内容等均由当事人自我决定,并且意定监护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在《民法典》尚未明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配套规则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好私权利的“自由”与公权力的“干预”,公证员、律师、学者、社会组织、民政机构……
游继光最近已经不怎么出摊了。
10多年前他从河南老家来到这里,就租在一家菜市场的角落棚户。渐渐,他发现有个老爷爷总喜欢到他的摊位前和他2岁的女儿玩,他就随手拿张板凳请老人坐着。有时老人买来玩具,他也拿些水果给老人。时间久了,他知道了老人的名字、家事,老人把家门钥匙也给了他一把。
由于马鑫的儿子是一位精神疾病患者,马鑫没有孙儿孙女。他提出,想把游心悦报入自己的户口。但没能成功。儿子去世后,他干脆让游继光一家住进家门。
“前几年,他都可以自理,只是今年突然就变差了。”游继光说。
如今水果摊交给爱人打理后,他每天最大的任务就是照顾马鑫。
因为马鑫每晚都要起夜,离不了人,他从原来一家人同住的小房间搬到了马鑫的大房间,每晚睡一张折叠行军床,早晨起来就折好放在阳台上。
前一天,马鑫又把排泄物弄在了床褥上。游继光调出客厅监控给记者看,那是凌晨5点,他里外忙碌,给马鑫换衣裤、洗澡、换床单被套、拖地……忙完天已大亮。
马鑫拄着拐杖,耳朵不太灵光,但还能简单对话。可一提到房子,就限入了“自动循环模式”,相同的话一天能说近百遍。
赠房事件登上热搜后,马鑫的亲属指出马鑫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之前就已被诊断老年痴呆症,游继光又被推上风口浪尖。有人指责他是骗子,“明明知道老人痴呆还带老人去公证”,就是觊觎老人的房产。
他一度有压力到失眠,“想不通”,“我和他10年前就认识了,这病我也不懂,虽然诊断了,但当时他神智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啊”。
长期研究老年痴呆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钟春玖也常遇到患者家属表达相似的疑惑。他解释:“疾病是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在疾病早期,病人损失的主要是短时记忆,人的意志、对事物评判能力和长时记忆影响相对轻微。因此即使诊断老年痴呆症,也并不能代表患者就不能表达自己意愿。要判断一位患者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终还是要由有仲裁资格的神经心理学评估机构出具报告。”
但这也带来一个问题:一个自认为认知正常的人是否要先证明自己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办理意定监护协议?
事实上,在赠房水果摊主事件之后,93岁的老蒋为了做公证不得不自证“清白”——他去了两趟医院做认知状态评估。第一家医院,排队人多,评估人员不耐烦,好几个问题他没听清就过去了,结果,分数很低;又去另一家医院,这回工作人员态度好,他拿到了证明自己认知正常的文件。
“我一个正常人,为什么要证明自己是正常的?”他后来忿忿地反问公证员。
作为国内最早引入“意定监护”概念并参与相关立法工作的法律学者,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婚姻家事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认为,意定监护制度的实质在于法律对个体意愿的尊重和保护。
“一个人患了精神病,就判断他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欠缺能力人,这个思路是错误的。”李霞说。监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而不是为了剥夺。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目前在我国没有区分。而立法的原则应该是你有多少残存的意识能力,法律就保障你多少残存能力的实现。
她介绍,国外采用的是行为能力推定原则。行为能力的剥夺和限制是剥夺人权的一项制度,普通人无权剥夺人权,只有法院有权宣告无能力人或是限制能力人。所有人非经法定程序宣告一律在法律上是有能力的。
然而,也有社会组织的负责人表达疑惑,在现实的操作中,公证员也是普通人,未必每一位公证员都足够资深、细致,若申请人故意选择不走法定程序宣告,仅依靠公证员判断申请人的认知状态,是否足够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是否需要公权力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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